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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营养学会2023年7月22日公共营养师考试通知
1、工种及等级
工种:公共营养师
等级:三级、四级
2、考试时间
4月15日
3、报名时间
6月15日至6月30日
4、考试形式
理论知识:机考
技能考核:笔试+实际操作
5、考试分值
理论知识100分,技能考核100分,均为60分及格。
6、报考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 
(1)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(含)以上,经本职业四级/中级工正规培训②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 
(2)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(含)以上。 
(3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3年(含)以上,经本职业四级/中级工正规培训②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 
(4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6年(含)以上。 
(5)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 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 
    1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2年(含)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正规培训②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 
    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四级/中级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 
    3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 
4.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 
5.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2 年(含)以上。 
6.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正规培训②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 

注:①相关职业:食品工程技术人员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、临床和口腔医师、中医医师、中西医结合医师、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、护理人员、乡村医生、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、餐饮服务人员、医疗辅助服务人员、健康咨询服务人员、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、 其他健康服务人员、生活照料服务人员、保健服务人员。 
②经国家批准设立有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结业;或经国家、本省、本市专业营养学术机构按国家职业培训要求培训结业。
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公共营养保健、食品营养与卫生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、烹饪与营养教育、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;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 护理学、预防医学、卫生事业管理、中医学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、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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